钢琴出租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租赁甲方的乐器作为家用练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起始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甲方。
三、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大写( )作为押金,所租赁乐器的市场销售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 )。
四、甲方的乐器以租代售,租赁期间如乙方有意购买,甲方可以酌情减免租赁时所产生的租金。
五、钢琴租赁的相关问题
1、钢琴是半年起租,只签订半年协议的,月租金为200元人民币,签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协议可享受最低月租150元人民币,租用钢琴签一年半(即18个月)或以上期限的可免单次搬运费和托运费。
2、签2年可使用四年,签3年可使用7年,签4年可使用10年。如合同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乙方没有要求退租终止合同的,视为自动续租半年。
3、本协议不支持提前退租。
4.、租琴时只需缴纳押金(即所租赁钢琴的市场价格),租金在合同到期结算时从押金中扣除。合同到期后,甲方扣除租赁时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后,所剩余的押金款项全部退还给乙方。
5、乙方应妥善使用保管所租乐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乐器受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市场价赔偿或赔偿维修费用(正常使用的损耗除外)。
6、租赁乐器种类: 琴身号码: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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