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代顶流韩庚个人资料:13年卖身契轰动中韩,凭一己之力改变韩国法律(韩庚时代)

在韩务工的所有爱豆中,被当成敛财工具最严重的非初代顶流韩庚莫属。

2001年,初到韩国,还没弄清楚韩圈的规则,就签下了13年的卖身契。参加练习生选拔,凭过硬的舞蹈功底在3000:1的激烈竞争下,拿下出道绿卡。

可因外籍身份,他并未获得表演许可,只能眼睁睁看着队友在舞台上表演,如果想上台自己必须带着有异味的面具,没有露脸的资格。

即便到了人气最火的时候这种区别对待也没有改变。

直到终于登上舞台才发现,这种不平等还牵连了家人。

08年super junior上海演唱会,所有成员的家人都被安排在VIP主席台,而韩庚的家人只配坐在最边缘的角落。粉丝见面会,队友的粉丝都在离舞台最近的地方,而韩庚的粉丝全部被赶到二楼,让他误以为自己人气最低。甚至不打招呼,替他推掉一切个人资源。瞒着韩庚拒掉OLAY代言、禁止他参与《花木兰》电影征选。

因过度劳累,韩庚某次突然昏迷,在医院输液,经纪人为了让他尽快回去工作,不顾韩庚身体将输液速度调到最快,然后赶他去走红毯。

忍无可忍的韩庚选择在顶峰期解约,但当时是韩流在中国发展最火热的时候,SM不同意解约,于是诞生了“解约门”事件,SM勒索韩庚高达二十多亿韩元违约金。

2009年,韩庚向法院请求判决与sm公司的合同无效,随后坐上回国的飞机。第二年宣判韩庚胜诉。韩国因此连改两条法律,一是废除外国艺人只能上韩国固定两个电台的的条文,二是强制演艺公司必须采用标准化合约,合理合法分配薪资酬劳,与艺人的签约年限在七年以下,解约不得收取天价违约金。

而这,也为后来赴韩的练习生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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