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3.31京东时尚类目招商激励政策

2023.1.1—3.31京东时尚类目招商激励政策

为引进多元化商家入驻京东开放平台,帮助商家快速成长,京东开放平台拟对部分类目开展新入驻商家资费激励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参与类目

京东开放平台主营下述类目的POP-SOP模式商家(京喜业务、极速版、京东国际、京东小店、工厂店商家除外)。

具体类目:服饰内衣、母婴-童装/童鞋、鞋靴、箱包皮具、珠宝首饰、运动户外、钟表眼镜、鲜花/奢侈品-奢侈品。

二、执行标准

1.执行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

2.平台使用费返还:

主营“运动户外”、“钟表眼镜”、“鲜花/奢侈品-奢侈品”类目在执行周期内完成入驻缴费且符合条件的店铺,可享受返还本执行周期内缴纳的平台使用费,返还至商家店铺对应的京东钱包账户。平台使用费返还方式为先收后返,到账时间预计为两个月。

注:若商家店铺仅经营参与类目,则平台使用费全部返还;若商家店铺涉及经营非参与类目,此部分平台使用费将不涉及返还(例:商家若同时经营钟表眼镜及手机类目,仅返还钟表眼镜类目的平台使用费);

3.保证金:执行周期内“鲜花/奢侈品-奢侈品”及“运动户外”类目按照《2023年京东开放平台类目资费规则》中公示的保证金标准进行收取。“服饰内衣、母婴-童装/童鞋、鞋靴、箱包皮具、珠宝首饰、钟表眼镜”类目,保证金缴纳分为两种形式:①固定保证金;②基础保证金+阶梯保证金。周期之外(2023年4月1日起),按照平台规则所展示的保证金标准进行收取。以下为涉及类目的固定及阶梯保证金说明:

1)类目固定保证金如下:

A.以下类目在执行周期内入驻商家类目保证金为5000元;

B.“珠宝首饰-金银投资/黄金”类目在执行周期内入驻商家类目保证金为50000元。

2)类目基础保证金+阶梯保证金如下(不含固定保证金类目):

①类目基础保证金为5000元,阶梯保证金档位如下

“服饰内衣”、“母婴-童装/童鞋”、“鞋靴”、“箱包皮具”、“珠宝首饰”类目阶梯保证金

A.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10万≤GMV<30万,需补缴至10000元保证金;

B.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GMV≥30万,需补缴至30000元保证金;

“钟表眼镜-眼镜”类目阶梯保证金

A.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10万≤GMV<20万,需补缴至10000元保证金;

B.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20万≤GMV<30万,需补缴至20000元保证金;

C.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GMV≥30万,需补缴至30000元保证金。

“钟表眼镜-时钟”、“钟表眼镜-钟表配件”、“钟表眼镜-钟表服务”、“钟表眼镜-腕表-儿童手表/摇表器”类目阶梯保证金

A.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3万≤GMV<20万,需补缴至10000元保证金;

B.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20万≤GMV<30万,需补缴至20000元保证金;

C.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GMV≥30万,需补缴至30000元保证金;

“钟表眼镜-腕表-智能手表”类目阶梯保证金

A.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3万≤GMV<20万,需补缴至10000元保证金;

B.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20万≤GMV<30万,需补缴至30000元保证金;

C.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GMV≥30万,需补缴至60000元保证金;

“钟表眼镜-腕表-国表”类目阶梯保证金

A.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3万≤GMV<20万,需补缴至10000元保证金;

B.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20万≤GMV<30万,需补缴至50000元保证金;

C.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GMV≥30万,需补缴至100000元保证金;

②类目基础保证金为10000元,阶梯保证金档位如下:

“钟表眼镜-腕表-欧美表”、“钟表眼镜-腕表-日韩表”、“钟表眼镜-腕表-德表”、“钟表眼镜-腕表-瑞士表”类目阶梯保证金

A.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10万≤GMV<20万,需补缴至50000元保证金;

B.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20万≤GMV<30万,需补缴至80000元保证金;

C.若执行周期内末级类目月维度销售额GMV≥30万,需补缴至100000元保证金;

三.指标释义

类目销售额:即政策执行周期内下单、且在政策执行周期结束后的第26天后订单状态是“完成”的订单,不包含退货订单、无效订单。类目销售额统计的订单货款金额与商家钱包日账单或结算单对应订单货款金额一致,不包含运费金额。另,当商家发生作弊违规操作或虚假交易行为,京东有权取消商家因此获得的全部激励金。

四、违约责任

若商家在激励周期内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则京东有权取消其获得返利的资格:

1、存在恶意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京东平台声誉等违反法律法规、平台协议规则、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或公序良俗等的行为。

2、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京东注册LOGO、域名等或未经京东准许用于宣传、商业活动,给消费者造成误导或侵犯京东知识产权的。

3、在线上、线下等渠道,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贬损京东的言论。

4、违反《京东开放平台招商标准目录》。

5、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包含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京东平台经营秩序等行为,严重违规扣分达100分。

6、在激励周期及返利单生成后90天内,商家店铺是停用状态的,则本政策失效,未执行的返利不再执行,已执行的京东有权收回。

7、若商家及其关联方以任何形式或出于任何目的采取不正当方式(如**、套券等)获取本政策激励的,京东有权取消商家因此而获得的全部激励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已给予商家激励的,则京东可自任意一笔待与商家结算的款项中或商家已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激励金;不足抵扣的,京东有权继续追偿。以上行为的判别以京东平台系统记录的相关数据、信息为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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