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塔吊顶升合同书
甲 方:
乙 方:
甲方现将一台由 生产的QTZ80型的 塔式起重机 (产权备案号为:粤 )承包给乙方 顶升 ,设备信息如下表所示: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所在地:
安装位置:
作业高度:
为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号)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几点:
一、本次总费用为¥ 元(含吊车,人工、生活等费用,注:不含税收),其它开支,甲方概不负责。当乙方进场作业的当天甲方支付¥ 元作人工、吊车等费用,剩余尾款待作业完毕后一次付清。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将设备的全部部件集中,以便乙方作业。
2、由甲方并提供一个380V的电源到作业位置。
3、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周边环境障碍物件,作业时吊车停放场地和设备零部件堆放场地、作业所需场地。
4、设备的作业时间由甲方按施工要求确定,并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施工。
5、乙方完成作业后,甲方按合同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6、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7、审核安装文件、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
9、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设备作业、使用情况。
11、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度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12、设备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安装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安装、拆卸工程。
2、应当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和安装单位签订设备作业安全协议书。
3、对乙方(安装单位)安全责任的约定。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设备性能要求,编制设备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制定设备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将设备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作业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6)应当按照设备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作业。
(7)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8)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有关要求对设备进行自检、调试和运转。自检合格后,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说明。
(9)设备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0)应当提供设备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乙方(安装单位)应当建立本次设备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并对档案作具体约定,要示包括:
(1)作业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作业工程验收资料。
(5)作业完毕后,双方(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四、责任分割:
1、双方必须按合同分工,各尽其责,认真施工。
2、乙方只负责作业合同所签定的高度,以后需加高则另行计费。乙方只负责作业到合同所签定的高度,在以后的使用中设备安全由甲方负责。
3、甲方由于材料不能及时到现场而影响到乙方的工期拖延,甲方应赔偿。
4、设备安装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支付费用,逾期每天按总额千分之五加收延付金。
5、合同签订后,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则需赔付对方合同金额30%的赔付金。
6、作业场地以25吊车为准,大于25吨吊车甲方补差额。
7、倘若在作业过程中,意外损伤设备部件,乙方负责修复不承担其它赔偿。
8、在作业过程中如若因设备某些部件老化形成的故障(非人为)乙方只负责维修不承担材料费用。
9、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到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申报手续,甲方应给乙方及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及完成资料内对应的签字盖章并保证其真实性。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个月。
甲 方: 乙 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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