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供货买卖合同
买方一: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二: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货物供货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货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
1.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附件3
1.2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详见附件3
1.3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10天内,乙方应将有关材料的技术资料提供给甲方和丙方各一套。同时还应将上述资料完整地随货提供一套。
第二条交货
2.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或指定仓库。
2.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在移交甲方前负责保管。
2.3合同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_
2.4货物移交甲方前,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货和派专人保管,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移交甲方时,双方应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2.5乙方发货前48小时,应将货物合同号、货物名称、件数、总重量、总体积、运单号、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等,以传真或电传方式通知甲方和丙方,以便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2.6乙方提供的货物应保证满足本合同第一条所要求的技术资料。
第三条包装及运输
3.1货物包装应按照国际及中国国家、货物使用地地方规范、标准规定执行,由于包装不善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2包装费应包括在货物总价内,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3包装箱应有明显的包装编号和起吊部位标志,组装件应有明显的组对标志。
3.4.运输
3.4.1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内。
3.4.2货物计划装运前2周,乙方应将以下内容通知丙方:货物待运日期、运输方式、合同号、货物名称、件数、总重量、总体积、装运地点名称等。对有特殊要求的货物,乙方应在3周前将特殊要求的说明文字传真至甲方及丙方。
第四条开箱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4.1所有材料均应按附件3所列内容提供,并确保符合规范、设计图纸要求,并提供有关质量合格证明。
4.2货到工地后______日内,由丙方、甲方、乙方和监理共同根据合同要求的产品型号、供货范围、数量及产品合格证等进行验收,清点验收无误后,共同签署验货证书。如因包装、运输不当造成货物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补充、更换的责任。
4.3货物到货验收时,乙方必须提供①产品合格证书②原产地证明文件③使用说明书④出厂检验报告⑤相关数据指标说明等。
4.4所有货物到达工地后,在与甲方交接以前,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保管、看护,若发生遗失或损坏,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5若甲方或监理对所验货物有异议,应该于开箱后天内向乙方提出,实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补换,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验收后天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所交货物外观质量和数量符合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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