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土地、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出租土地、厂房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厂房座落在 租赁土地面积为 亩, 厂房面积为 平方米。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厂房当前各项状况良好,水、电设施齐全,道路畅通。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时现场验收交接。
3、甲方应确保绝对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厂房的所有权、不存在有与第三方纠纷的情况。
二、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三、 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土地面积22亩,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办公室10间,总租金每年 元。
2、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上浮,不下调,无论乙方经营亏损与盈利均应按合同约定金额交纳租金。
四、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签订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后,有权在租用厂房内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五、租赁期间的现场管理
1.乙方车辆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办理进出登记手续,在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和装卸货物。
2.为搞好厂区内的公共环境卫生,乙方厂房范围内的卫生,产生垃圾的堆放和清运由乙方自行解决。
3、租赁期间,乙方须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治安管理秩序,遵守消防安全条例,保护好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租赁期满和归还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乙方不再租用时,应及时搬离,并保证租用厂房、设施完好无损,否则应赔偿甲方损失。
3.租赁期间,因不可抗或政策性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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